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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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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践

按照《赣南师范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环节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专业实习与实习时间

1.实习单位:金融硕士研究生实习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由MF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在实践基地实习;二是学生本人联系并经校内研究生导师同意并向MF中心备案。

2.实习时间: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采用有组织的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阶段实习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集中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

(二)金融专题调查

在学期间至少撰写1篇苏区振兴发展金融领域调研报告。时间安排在第二学期末至第三学期初,由MF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在实践基地执行,不得私自开展活动。

二、具体要求

1.学生和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方向对口选择实习单位,同时,每位研究生应至少由所在实习单位配备1名社会兼职导师;

2.学生在实习前填写《实习申请表》,并与研究生导师制订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实习方法和指导原则等;

3.学生实习结束应提交实习周记(包括社会导师指导实习或社会调查的时间内容等影像资料)及不少于5000字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工作任务、收获、对实习单位的工作分析及建议等。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导师、学院和实习单位;

4.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

5.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且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有权决定停止其实习,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6.实习期间学生要注意保护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

7.金融专题调查应由实践基地或者校内导师根据自己的课题安排调研计划和内容,并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0字的调查报告。

三、实践环节考核

1.学校研究生导师会同实习单位社会兼职导师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依据学生的实习态度、组织纪律、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分。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实习合格以上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实习学分2学分,未取得学分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预答辩程序。

2. 金融专题调查报告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将相关材料提交至MF中心秘书,经审核合格记实践分2分,未取得学分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预答辩程序。

四、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赣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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