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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23   点击数:

为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赣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校研究生统一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预答辩通过者,取得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二、实施细则

(一)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底或9月底左右进行。预答辩不通过者,自动延期半年参加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商学院金融硕士学位点统一组织安排。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实行双盲制度,即在提交的答辩论文中不能出现学生和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答辩过程中也不能提及学生本人的姓名及导师姓名。按导师回避原则统一分组,答辩顺序以现场抽签决定。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将取消答辩资格,做延期半年处理。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委每组最少五人,其中三位校内专家,两位校外专家。答辩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五票中有两票不过者,即视为不通过预答辩。

三、本办法从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赣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91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次数: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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